一、成绩核查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公布后,学生若对评分结果有异议,可在开学后第一周(即3月2日8:00至3月6日16:00)通过教务信息系统学生端成绩查询中的复查功能,输入复查原因并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开课单位将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复核,并于一周内(即3月9日8:00至3月13日16:00)通过教务信息系统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生。
线上通识教育选修课和线上人文素养课成绩已在平台完成复核。若学生查询发现教务信息系统成绩与学习平台成绩不一致,请直接通过教务信息系统提交复核申请,并在复查原因中注明:教务信息系统成绩(分数)与学习平台成绩(分数)不一致。其他情况将一律不受理教务信息系统复查申请。
二、成绩变更
成绩提交后,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正成绩,或学生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后发现成绩存在问题,任课教师应在3月9日8:00至3月13日16:00期间提出成绩变更申请,经开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学生的成绩变更要求需经开课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确认成绩变更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同时提供签字盖章的纸质成绩变更汇总表。
开课单位须在教务信息系统提交成绩变更申请。教务处依据开课单位提交的纸质成绩变更汇总表对教务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成绩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学生成绩进行更正。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试卷、课程考核评价分析、考试成绩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更正并签字。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复查成绩工作,规定时间以外一律不予核查、变更成绩!
教务处
2026年2月27日
撰稿人:钱保俐
编 辑:王岑
审 核:余守萍
终 审:袁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