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本科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同意,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按照通知(苏高教会[2021]27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在省重点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数量
我校此次共有6个推荐名额,限额分配是依据各校专任教师数和和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数计算。各学院、部门申报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的数量不限,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1.教材实行单位编写制,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由编写单位集中向社会公示。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2.高校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3.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1式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 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1式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1式5份)。
3. 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五、其他
请各学院、部门积极组织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申报,推荐有积淀、有特色、有创新的优质教材,于2021年8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与研究科(227室),申报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委员会项目的请于2021年8月20日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2107948@qq.com,联系人:王岑,联系电话:86178435。
附件:通知以及相关表格.zip
教务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