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要求,展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成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鼓励更多高校和企业深入探索产学合作新模式、研究产学合作新机制、拓展产学合作新领域,进一步扩大和提升项目影响力,使项目成果惠及更大范围,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4)》(教产专〔2021〕1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决定启动2021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项目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年度优秀项目案例推荐范围为2018年第二批、2019年第一批、2019年第二批、2020年第一批立项且在2021年9月28日24:00前通过企业验收的项目(企业验收时间以平台为准)。
二、推荐要求
参与项目的高校按照通过企业验收项目数的10%(计算结果向上取整,不足10项的可推荐1项;各高校推荐基数可通过项目平台查看)进行推荐,项目类型不限。项目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突出产学合作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成效,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三、案例遴选
项目专家组对推荐的项目案例进行遴选,研究确定优秀项目案例名单。
四、案例公布及展示
优秀项目案例将在2021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上公布并进行表彰。
对接会期间将同期举办项目成果展,对入选的优秀项目案例择优进行集中展示推介。优秀项目案例还将通过项目平台、微信公众号、内刊、合作媒体等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五、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上报,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案例推荐表(附件)和企业验收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信息化与实践教学科。材料上报时间:2021年10月5日。联系人:马静,86178135。
教务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