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8浏览:800

各学院: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南京晓庄学院学业预警与帮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安排并做好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对被预警学生及时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对学业预警学生及时进行帮扶,制定学业改进计划等。

相关要求安排如下:

1、9月9日前,教务处通过教务信息化平台自动计算学生学业修读情况,学院教务办可登录查阅,由学院教务办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学分修读情况进行核对,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缓(补)考结束后请学院自行修改或增补)。

2、各学院需重点关注《南京晓庄学院学业预警与帮扶管理办法》(南晓院〔2022〕48号)文件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检查、提醒学生各学期课程学分是否满足培养方案各个模块的要求,特别是对于一些可能影响毕业或授予学位的情况要重点提醒、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联系学生家长。

对于不存在缓(补)考的学生,请各学院根据预警情况,按照第十三条先行办理相关留级/退学等手续,并于9月15日前将《学院拟留级或退学学生名单》(附件1)交至教务处学业指导科。

3、缓(补)考结束后,如有新增符合留级/退学条件的,请于成绩公布2周内办理留级/退学等手续,同时提交增补名单(附件1)。

4、10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自查,并做好预警与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详细记录预警与帮扶的全过程。将《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谈话记录表》、《家长谈话记录表》、《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学业改进计划书》、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存入被预警学生帮扶档案中。请各学院自行核准教务信息化平台学业预警名单,年终考核将采用教务信息化平台预警数据。

5、10月下旬,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评估办公室通过学院汇报、查阅材料、座谈会等形式组织督查。

6、各学院对本学期预警与帮扶工作的工作总结、《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帮扶工作表》(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分类统计表》(附件3)请于10月31日前交教务处学业指导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请各学院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学业预警与帮扶管理办法》(附件4)做好一、二、三级预警分类,按照学业预警程序、学业帮扶要求实施好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评估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附件1 学院拟留级或退学学生名单.xlsx

附件2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帮扶工作表.xlsx

附件3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分类统计表.xlsx

附件4 南晓院〔2022〕48号 南京晓庄学院学业预警与帮扶管理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