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4〕6号)的要求,请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自查,按教育部最新的分级分类规章制度重新调整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请于6月3日前填写《附表1.2 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4年)》和《附表1.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实验室管理科,教务处于6月4日邀请专家进行督查。
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
253-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表1.2 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4年).xlsx
附表1.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xls
撰稿: 费忠香
编辑: 王 岑
审核: 陈会忠
终审: 袁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