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新专业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9浏览:277

各学院:

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26号)等文件的精神,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暂行办法》(南晓院202366)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新专业申报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自2024年度起,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申报,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20249月,学校就2025年拟新增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进行了预申报,请该专业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新专业申报。

二、拟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

除了上述专业之外,各二级学院还有增设新专业意向的,学校将列入2025年度新增预备案专业,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把立德树人融入专业设置全过程,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江苏“1650”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积极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绿色低碳、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际组织、金融科技等关键领域布局相关专业,有的放矢培养国家及区域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3.推动优化升级。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深化新工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

(二)专业设置条件

各学院申请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毕业生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2.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符合学历、学缘和职称要求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3.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说明:学院申请新设专业时需合理规划现有专业,保障新增专业不影响现有专业建设质量。学院自愿停招或撤销传统专业,申报增设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的新专业,一般按“増一减一”原则优先考虑。

三、专业设置程序及要求

(一)新专业申报

1.申报范围:2024年已进行新专业申报预备案的专业。

2.学院申报:

1)专家论证。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原则上为校外专家,需包含同类高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教育部相关专业教指委委员和行业企业专家等。

2)学院教学委员会论证。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专家论证意见对新增专业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教学委员会的论证结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4)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学院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1)(封面需学院党政双签、学院盖章)、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1-2)(封面需学院党政双签、学院盖章)、评审专家意见表(附件1-3)。

3.学校审批

学校组织专家对专业设置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论证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全校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二)新专业预申报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自2024年起,须对申报专业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各学院可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重大领域、新兴产业领域、紧缺急需领域等计划申报专业,拟申报专业需结合学院现有实际,会聚形成专业链,进而构建专业群。研究交叉融合专业,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

填写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附件1-4),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论证、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各一份至教务处(纸质版封面需学院党政双签、学院盖章)。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将提交教育部系统进行预备案。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5418日前提交分年度专业调整优化计划表(附件2-2);58日前提交新专业申报、新专业预备案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9037970@qq.com。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86178435,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化,按教育部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调整时间安排。

附件.zip

 

教务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