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设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示范课和统计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的通知

时间:2023-03-31浏览:813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有效运用,学校将组织开展示范课教学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示范课课程类型

1.融入课程思政元素的课程思政示范课;

2.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的混合式教学示范课。

二、示范课组织办法

1.各学院至少申报2节示范课,每种类型的示范课至少申报1节。经老师申报,学院审核后,于414日前将示范课开课计划表(附件1)签字盖章报至教务处,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学院对申报课程认真审核,于本学期教学周16周前完成现场授课、观摩和评议的组织工作,并将示范课评议表(附件2)签字盖章报至教务处。

3.示范课开课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须提前三天报教务处备案。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的申报

1.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范围、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要求等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混合式教学改革的通知》,每位老师每个学期只能申报一门混合式教学课程。

2.开设混合式课程的教师向学院提出开课申请,并提供所申请开设混合式课程的教学文件(如课程实施方案、教学日历和课程大纲)至学院备案。授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日历授课,如确需调整,须提前报备。经老师申报,学院审核后,于414日将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统计表(附件3)签字盖章报至教务处,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教学过程中,要坚持质量为本,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运行与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86178435

 

教务处

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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