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课程考试改革试点项目结题评审,请课程考试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的课程负责人作好项目结题支撑材料整理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课程与教学科,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第三期课程考试改革试点项目(附件1)和第一期、第二期未结题的课程考试改革试点项目。本次结题不接收延期验收,不能验收的项目作为自动终止此项目。
二、具体提交相关材料
(一)课程大纲
(二)教学进度表(含考核计划)
(三)课程考核情况分析(附件2)
(四)其他特色材料
以上材料只需提供电子文档,压缩后命名方式为“学院名+负责人姓名+课程名”,发送至邮箱:1362966211@qq.com。
如有疑问请与课程与教学科联系,联系人:江老师;电话:86178435。
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