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0浏览次数:1196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有关企业支持高校共同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现已发布,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新工科建设与实践、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等。请老师们仔细阅读《2019年第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见附件1)。

二、申报项目流程

请登录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http://cxhz.hep.com.cn请已经注册的老师直接登录查看进行项目申报,未注册的老师请根据要求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企业项目列表”查看企业项目申报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直接资金”“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进行搜索。申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19)”附件2),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链接查看企业项目申报指南。在确定申报意向后,可点击“申报”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每点击一次该按钮即视作一次申报,将计入申报数量。请仔细考虑后操作。

2.“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可点击“申请”按钮。如暂不计划申请,请勿点击“作废”按钮,可返回“待办”页面删除。

3.“项目第一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勿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如只有一位申报人,“项目第二负责人”“项目第三负责人”请留空,不要填写。

5.每个负责人文本框中只允许输入一个姓名,多填无效。

6.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含已立项项目,不分批次),超过规定数量将无法申报。

7.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

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加QQ群(773105230)咨询,或发邮件至cxhz@moe.edu.


附件1: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作育人项目简介.pdf

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19).pdf



    

2019年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