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关于做好2019级分流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7浏览次数:6014

各相关部门、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2019年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工作方案》及《南京晓庄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等相关要求,本学期期末学校将开展2019级学生分流培养工作。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及分流对象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以及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以及相关二级学院等负责人组成的分流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2019级学生分流工作。

分流培养的对象是2019年按照工商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旅游管理类、电子信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数学类、美术学类等12个招生专业类录取入校学习的学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分流实施流程

1.合理确定专业分流计划数

分流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确定专业分流容量计划。

2.分流原则

学生根据学习兴趣和综合考核排序,在所属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填报,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

综合考核排序依据“高考成绩(权重30%)+第一学期学分绩点(权重70%)”的原则。

高考成绩换算办法见附件2、附件3;

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见附件4。

3.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2019年

12月1日-

12月28日

(1)学校发布《关于做好2019级分流培养工作的通知》;

(2)相关学院召开分流政策解读、咨询会;教务处、招就处、学工处、各学院接受咨询;

(3)12月10日前相关学院上报专业分流计划至教务处;(见附件1)

(4)12月20日前公布高考成绩标准化换算成绩;公布各专业分流计划;

(5)12月25-27日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签字确认。

教务处

招就处

学工处

各学院

2020年

1月15日前

(6)1月3日前完成专业分流相关课程的考试;

(7)1月6日前完成阅卷与成绩录入;

(8)1月7日学生核查课程成绩;

(9)1月9日公布学生所在招生专业类内综合排序;

(10)1月10日分流工作小组会同相关学院完成专业分流;

(11)1月13日学校公布分流结果;

(12)1月14日前各学院学工办做好学生档案的交接归档。

教务处

招就处

学工处

各学院


三、其他说明

(一)分流时学生数少于20人的专业不单独组班,分流至该专业的学生调剂到分数最接近的能开班专业中。

(二)教务处咨询电话:86178431;招就处咨询电话:86178290;学工处咨询电话:86178129;各二级学院自设咨询电话。

 

附件:

1. 2019级分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计划

2. 2019级普通文、理科学生高考录取成绩标准化换算办法

3. 2019级美术学类学生高考录取成绩标准化换算办法

4. 2019级分类招生学生学分绩点计算及百分制分数转换办法

关于做好2019级分流培养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4.rar

 

 

分流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