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研室工作总结及十佳教研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南京晓庄学院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管理实施办法》(南晓院委〔202146号)《南京晓庄学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南晓院〔202239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教学单位进一步夯实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强化教学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研室工作总结以及十佳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将面向全校所有教研室。评选“十佳教研室”10个,“优秀教研室主任”10名。

二、评选标准

(一)十佳教研室

1.教研室成员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育人功能。热爱教育事业,做到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备优良的师德师风。

2.严格履行教研室各项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完善的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各类教学文件管理规范有序,教学资料、教学档案完备齐全,归档及时。

3.根据教学单位工作计划,从规章制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制定本教研室工作的具体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落实。

4.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聚焦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关键领域,扎实推进教改研究与实践。常态化开展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教学研究成果突出,注重成果的转化应用与推广。成员重视各个教学环节,无教学事故发生,注重教学质量监控,积极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5.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培养工作,规范组织、考核教师业务进修情况。充分发挥资深教师的传、帮、带作用,针对性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二)优秀教研室主任

1.担任教研室主任职务时间满1年(含)及以上。

2.严格履行规定的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学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团结同志,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无违纪行为或受行政处罚现象。

3.善于调动教研室全体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统筹组织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牵头开展教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自身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主动加强与其他教研室的沟通协作,形成良好教研氛围。

4.牵头制定详实可行的教研室工作计划,严格把控教学任务落实、教学管理推进、教学研究开展等工作的质量,及时开展对相关工作的总结与交流。

三、评选程序

1.全面总结:各教研室主任需对照《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附件1),全面总结2025年度教研室工作,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总结材料(附件2)。各教学单位需对所辖教研室总结材料进行梳理汇总,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基础。所有总结材料须同步报送教务处备案。

2.学院推荐:各教学单位应依据评选条件,在完成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推选。每个教学单位推荐“十佳教研室”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推选名单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

3.拟参评教研室需填写《南京晓庄学院2025年度教研室工作总结表》(附件2,一式三份)《南京晓庄学院“十佳教研室”及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121216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227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https://send2me.cn/lGXrzwft/RDieYXkjOZmkQg。所有支撑材料上传至教研协作平台,无需另外提供纸质版。

4.学校评审:学校将对各部门推荐上报的教研室统一组织评选,十佳教研室10个,优秀教研室主任10名。




                                    教务处

2025122

附件:

附件1: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2025年度教研室工作总结表.docx

附件3:南京晓庄学院“十佳教研室”以及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推荐汇总表.xlsx

拟稿人:胡程伟

编辑:王岑

审核:吴海勇

终审: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