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再排查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0号)的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工作,确保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阶段
全校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各相关学院于5月1日前完成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种类、存储状况等情况,开展风险辨识,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并于5月8日前提交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查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实践科。
全校各学院要加强假期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值班,对本学院所有实验室、实验准备室及其它附属用房的水路(包括水龙头、水管、总阀)、电路、门窗等部位全面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对重点隐患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如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气体钢瓶的存放、实验动物管理等。为预防和排除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应做好应急预案。
二、学校督查阶段
学校将在5月8日后组织专家进行督查。
本工作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86178135。
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