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关于做好 2021届本科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南晓院教字〔2021〕6号文)中相关工作安排公布如下,请务必按照日程安排提交各种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并确保填写规范、准确无误。
周 次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十五 | 6月1日-5日 | 2019、2020届学位补授申请 |
十六 | 6月11日前 | 论文答辩成绩公布,各学院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结束(幼师中外合作办学除外) |
十七 | 6月16日前 | 各学院将以下材料报至教务处: 1.《不毕业学生汇总表》 2.《不授予学位学生汇总表》 3.《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 4.《毕业生学籍处理申请表》及《毕业生学籍处理情况汇总表》 5.破格授予学位申请表 6.破格授予学位汇总表 |
6月18日 |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准予授予学位公示;破格授予学位名单公布 | |
十七 | 6月19日前 | 《学士学位申请表》交学院辅导员装入学生档案袋 |
十八 | 6月23日 | 毕业典礼 |
十九 | 6月28日前 | 毕业生数据上报教育部学历平台 |
十九 | 7月2日前 | 毕业班通识课成绩、毕业班成绩全部录入系统 |
7月4日 | 对申请延期毕业学生进行毕业与学位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毕业、学位证书 | |
| 9月30日前 | 破格授予学位申请截止,各学院提交破格授予学位申请表至教务处 |
| 10月16日前 | 破格授予学位名单公布 |
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