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5浏览次数:1842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的通知》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共有228加企业支持13111项。企业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查询。

二、申报项目流程

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已经注册的老师直接登录查看进行项目申报,未注册的老师请根据要求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企业项目列表”查看企业项目申报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进行搜索。申报前,请仔细阅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19》,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链接查看企业项目申报指南。在确定申报意向后,可点击“申报”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每点击一次该按钮即视作一次申报,将计入申报数量。请仔细考虑后操作。

2.“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可点击“申请”按钮。如暂不计划申请,请勿点击“作废”按钮,可返回“待办”页面删除。

3.“项目第一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勿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个负责人文本框中只允许输入一个姓名,多填无效。

5.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含已立项项目,不分批次),超过规定数量将无法申报。

6.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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