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师范生的从教能力,提高学校师范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31号)、《江苏省高校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师范生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以规范、科学、严谨为原则。考核方法要体现标准化、合理化,符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的目标要求,体现立德树人。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师范生培养学院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2018级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音乐学专业(定向生)、体育教育专业(定向生)中未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学生。
四、考核内容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内容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1. 师范生培养学院负责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
2. 师范生培养学院负责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学期(18周)。
3. 师范生培养学院对专业技能培训进行全面考核。免试认定人员需在“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师范生培养”中完成不少于800分钟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1.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培养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确定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统一命题,统一对本校师范生开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命题组应包含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组成。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笔试采取综合卷形式,面试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一并考核。
五、考核实施
培养过程性考核贯穿师范生培养全过程,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一般于当年的5月上旬进行。
六、证书颁发
1.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通过后,由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为3年。
2.师范生(含乡村教师定向生)在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相关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七、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分类确定
1.对以幼儿园、小学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师范生,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
2.对以初级中学学科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师范生,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八、其它
1.根据自愿原则,指定免试专业的师范生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 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3.获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或省教育类研究生实践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选手,申请认定与参赛学段、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可免于笔试和面试。
4.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且有两科成绩达到50分以上并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参加笔试学段必须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才可认定笔试合格。
5.受处分未撤销的学生无免试认定资格。
附件:2022年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学能力考核实施计划.pdf
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