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3号)的要求,4月7日,学校通知要求二级学院自查自纠,报送自查自纠隐患排查表;在此基础上,4月18日学校组织校外专家重点检查了环境科学学院和食品科学学院,发现了一些基础性问题和涉及危化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重点问题。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请涉及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立行立改,规范实验室管理,整改到位后将整改情况上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以备核查和存档。其他学院也要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近期上级各部门还将对我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请各学院做好日常安全维护工作。
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