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4浏览次数:513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学生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参加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展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是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的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的良好平台,学校高度重视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请各学院从20212022、2023年立项实施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优秀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最多各1项进行推荐,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得推荐。学校将组织评审,推荐至省教育厅。

2、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于77日前完成推荐,准备作品资料(学术论文、学术论文查重查新结论、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改革成果项目、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创业推介项目、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3、学院遴选的学术论文和项目类型为创新训练的参展项目材料77日前发送至教务处王老师邮箱466811896@qq.com;学院遴选的项目类型为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的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77日前发送至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老师邮箱707854158@qq.com

备注:

1)学术论文需要按照《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调整格式;

2)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内容要按照要求撰写完整;

3)所有报送材料都为word版(除要求提交的附件外),便于后期修改;

4)暂时不用在指定的网站提交,等学校评审完之后再统一提交。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的通知.rar

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