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示范课已汇总(附件1),请各学院于本学期16周前完成现场授课、观摩和评议的组织工作,并将示范课评议表(附件2)签字盖章报至教务处。示范课开课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须提前三天报教务处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运行与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86178435。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
各学院:
本学期示范课已汇总(附件1),请各学院于本学期16周前完成现场授课、观摩和评议的组织工作,并将示范课评议表(附件2)签字盖章报至教务处。示范课开课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须提前三天报教务处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运行与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86178435。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