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教研室是高等学校重要的教学基层组织,在教学与教学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管理实施办法》(南晓院委[2021]46号)及《南京晓庄学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南晓院[2022]39号)文件精神,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总结以及十佳教研室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将面向全校所有教研室。“十佳教研室”评选数量10个,“优秀教研室主任”10个。
二、评奖标准
(一)十佳教研室
1.教研室成员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发挥基层教学组织育人功能;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
2.严格履行规定的教研室任务,具备完善的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教学文件管理规范,教学资料及教学档案健全。
3.根据教学单位工作计划,从规章制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制定本教研室工作的具体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落实。
4.教研室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教学研究成果显著,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成员重视各个教学环节,无教学事故发生,注重教学质量监控,积极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5.重视师资培养工作,注重组织、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充分发挥经验丰富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做好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和提高工作。
(二)优秀教研室主任
1.担任教研室主任任职时间1年(含)以上。
2.严格履行规定的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学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团结同志,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无违纪行为或受行政处罚现象。
3.调动教研室成员积极性,认真组织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组织全体成员开展教学研究等工作,并担负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主动与其他教研室搞好协作。
4.认真组织制订教研室工作计划,严格监控教学任务、教学管理工作、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的实施质量,及时开展对相关工作的总结与交流。
三、评选程序
1.全面总结:对照《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附件1),各教研室主任对2023年度教研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各单位提交相关总结材料(附件2),各单位进行梳理总结开展自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所有总结材料提交教务处备份。
2.部门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开展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推选工作。每个教学单位推荐的十佳教研室数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推选名单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通过。
3.提交材料:拟参评教研室填写《南京晓庄学院2023年度教研室工作总结表》(附件2)(一式三份)《南京晓庄学院“十佳教研室”以及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12月29日之前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与研究科(行政楼227),电子版发送719037970@qq.com。所有支撑材料上传至教研协作平台,无需另外提供纸质版。联系人:章老师。
4.学校评审:学校将对各部门推荐上报的教研室统一组织评选,十佳教研室10个,“优秀教研室主任”10名。
教务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