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及时总结推广我校近年来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就,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作用,并为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好培育、遴选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二、评选范围
1.能够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内容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六卓越一拔尖”2.0计划、“双万”计划、“三新”建设、推动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2.往届已经获奖的校、省、国家级的成果,在研究与实践中继续深化和拓展,并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成果。
三、评选要求及条件
1.申报的教学成果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二是具有较强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围绕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有原创性、集成性的成果,并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三是要有教学改革项目作为支撑。
2.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3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3.成果完成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
4.各单位梳理近年来的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整合、总结、凝练多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提出创新性强、特色明显、效果好、代表本单位人才培养工作特色、体现我校建设新时代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发展思路,能对学校、全省乃至全国高校起示范辐射作用的优秀成果,名额不限,汇总表须排序。
5.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整合成果,联合申报。
四、奖项设置
本届教学成果奖分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三个类别,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必须以南京晓庄学院为第一申报单位。其中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占比不超过50%。)
五、报送程序
1.请各单位填写《南京晓庄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和《南京晓庄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2.以学院或部门为推荐单位,3月31日前提交申报表(一式3份)、成果总结报告(高等教育类、职业教育类不超过5000字,基础教育类不超过8000字,一式1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等,须装订成册,总页数不超过100 页)和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到邮箱719037970@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86178435。
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教务处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