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新专业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444

各学院:

为持续深化专业供给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提升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体系,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的部署和《南京晓庄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暂行办法》(南晓院〔2023〕6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新专业申报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自2024年度起,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2023年9月,学校就2024年拟新增应急管理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进行了预备案,可以申报新专业。

二、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

除了上述两个专业之外,各二级学院还有增设新专业意向的,学校将列入2024年度新增预备案专业,新设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新设专业应有科学性、前瞻性,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新师范、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发展需要,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二)新设专业应深化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突出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匹配,鼓励学院主动淘汰不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跨学科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原则上院内专业数量要实现动态平衡。

(三)加强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推动专业升级换代。新设本科专业应为生源质量好、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对不受考生欢迎、就业状况差的专业进行整改,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连续停招五年以上的本科专业予以撤销。

(四)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条件;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相关材料

3月29号前


学院专业制定优化调整计划

1.南京晓庄学院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2.南京晓庄学院本科专业优化调整计划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表决通过);

4月28日前

学院准备新专业申报材料

3.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含人才培养方案);

5月17日前

专家论证会及意见修改

4.学院召开校外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完善申请表及人才培养方案。

5月24日前

教务处对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

上述材料1-4

5月31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组论证

上述材料1-4

6月7日前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审议专家论证结果

6月28日前

校长办公会审定调整专业、新设本科专业申报及预备案

相关材料

7月1日前

相关结果公示

 

7月中下旬

系统填报、网络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社会需求、资源条件和专业发展实际,积极谋划新专业设置,既可新增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内专业,也可新增目录外专业(附件2)。

(二)做好新设本科专业及预备案专业的论证工作,申报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为国家急需、或能够填补区域专业设置空白、或具有显著学科优势、或人才需求旺盛的专业。

(三)请各学院确定专门工作人员,按照时间安排,将相关材料纸质档两份送至教务处综合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到邮箱719037970@qq.com。

     附件材料.rar

 

教务处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