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及之前校级教改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20年及之前校级教改在研项目,均不得提出再次延期申请。
2.关于成果形式。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须采用论文、案例或书稿结项。结项成果为论文的,需发表至少1篇省级以上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结项成果为教学案例的,案例需经过至少两轮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取得明显成效和辐射力;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公开出版的书稿需提供原件,未公开出版的书稿需提供查重检测报告。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
3.请通知到项目负表人,督促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和相关支撑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5-86178435。
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