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南晓院教字[2019]22号)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现面向全校各学院征集美育课程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美育课程项目是学校美育的重要载体和核心内容,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此次征集课程为美育线下课程,学分1学分、学时16学时。全校各学院均可组建专门团队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学生通过鉴赏艺术作品、学习艺术理论、参加艺术活动等,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高雅的审美品位,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提高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课程门类包含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课程、艺术赏析和评论类课程、艺术体验和实践类课程三类,可涉及但不限于:声乐、器乐、戏剧、戏曲、主持、表演、绘画、设计、书法、篆刻、中国传统艺术等。
2.课程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参观、调查、舞台表演等实践活动。鼓励课程实施多元化的过程性评价,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一般不超过50%,鼓励采用非标准答案方式进行期末考核。
3.采取课程团队授课方式,课程团队原则上由2—5名教师组成,课程负责人要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体负责课程的全面建设,合理规划,做好团队成员间的分工协作。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必要时可吸纳外单位教师作为主讲教师。
三、项目类型
(一)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课程。通过介绍和讲解艺术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帮助学生形成对艺术的正确认识、了解和掌握美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和艺术观;了解和掌握各种艺术门类的基本知识,如绘画、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拓展艺术视野,培养审美能力,提高对美的感知、理解和鉴赏能力。
(二)艺术赏析和评论类课程。通过赏析经典艺术作品,引导学生理解艺术作品的内涵,提高艺术鉴赏能力,培养学生感受美和表现美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审美修养,丰富学生的艺术知识,拓展艺术视野;提高学生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对各种艺术作品进行鉴赏和评价,提升艺术素养。
(三)艺术体验和实践类课程。通过艺术创作实践,培养学生艺术创作能力,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培养学生对艺术的热爱和兴趣,激发学生的艺术潜能;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建设要求
1.课程建设期为2年。获得立项的课程,应对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整体设计与改进,形成完整的、高质量课程大纲和讲义,充分挖掘课程美育的元素并进行良好的教学设计,按时完成相应建设任务。
2.获得立项的课程应保持稳定开课,五年内应滚动开设并于每次开课后形成课程报告。
3.课程教学团队应深化教学研究,做好美育课程教学改革和宣传推广工作。
五、组织安排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美育课程建设工作,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有关课程建设研讨,充分发挥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在课程推荐、教学内容组织以及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咨询、审议功能,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2.学校建立课程评估机制,对于课程教学内容与美育课程目标不符、教学效果欠佳、无故不开设的课程,将组织重点听课、重点审核,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撤项。
六、工作流程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南京晓庄学院美育课程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编制课程大纲与学期授课计划(附件2),交所在部门(单位)审批同意后,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学运行科(行政楼227),电子稿发至邮719037970@qq.cn。
本次征集美育课程项目,每类课程计划立20项左右,每门课程建设经费3000元。美育课程项目经学校遴选认定后,将视同为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纳入正常课程管理,并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起面向全体本科生组织教学。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86178435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美育课程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美育课程项目课程学期授课计划(样本)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美育课程立项申请书.docx附件2:美育课程学期授课计划(样本).docx
撰稿:章思涵
编辑:王岑
审核:余守萍
终审:袁俊
教务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