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请根据通知要求,于九月底前报送检测通过后的材料至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通知及检测机见附件)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高函〔2023〕1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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