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变革,学校决定启动第三期课程考核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试点课程应制定详细的课程教学进度表(含考核计划),要加强教学过程考核,考核形式应多样化,应能较好地检查教学内容阶段完成情况,要注重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40%,平时作业次数不低于3 次/学分,平时考核次数不低于1 次/学分。
(二)试点课程的命题内容要以考核学生发展能力为导向,注重对课程知识点综合应用的考核,加强考核内容的开放性,倡导非标准答案命题,鼓励创新,鼓励通过考核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批判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
(三)试点课程的任课教师在开课第一周须向学生公布教学进度表和考核计划(考核时间及方式),成绩评定办法以及考核作业的提交方式等,让学生充分了解成绩评定内容以及在课程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考核过程要有记录,考核成绩要有书面支撑材料,如试卷、报告等,做到有据可查。
(四)本期申报面向2017-2018 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全校所有课程开放,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申报1 门课程进行课程考核改革。试点课程设负责人1 名,鼓励以团队形式开展课程考核改革试点。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请填写《南京晓庄学院课程考核改革试点课程申报书》(附件1),经学院课程考核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汇总,各学院填写《南京晓庄学院课程考核改革试点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报书》(一式二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18年3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课程与教学科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2966211@qq.com。
三、项目管理
各学院须成立以院长牵头,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和相关教师的课程考核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申报、实施、督促检查及指导工作;学校设立课程考核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对立项改革的课程给予经费资助。课程结束,学校组织评审,对实施课程考核改革效果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所取得的成果可作为校教改课题成果。
未尽事宜请与课程与教学科联系,联系人:江老师;电话:86178435。
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