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江苏高校品牌专业 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浏览次数:147

各相关学院: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作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9号)(附件1),请相关学院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验收专业范围为2020年、2021年立项的第一、第二批品牌专业项目(含特色专业)(我校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

请此次验收的品牌(特色)专业于612日前,向教务处报送《总结报告》《汇总表》《验收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验收报告中涉及标志性成果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佐证材料仅需要反映成果的名称、等次、人员和时间等关键信息即可,已公开的成果信息不用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附件用A4 纸正反打印装订,篇幅不得超过十页。

附件1苏教高函〔2024〕9号.pdf附件2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名单(2024年).docx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责任高校验收总结报告.doc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xlsx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doc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

撰稿:章思涵

编辑:王岑

审核:吴海勇

终审: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