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水平,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决定举办第四届南京晓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大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电子工程学院承办。学校成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教务处处长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包括电子工程学院、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社科处、团委和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电子工程学院。
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聘请校内外相关行业专家,负责参赛项目校级评审推荐。聘请创业导师和专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辅导团队参赛工作。
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书记任组长,负责发掘人才,组建参赛团队,指派有经验和责任心的教师任团队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参赛工作。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大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6个。
我校校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校级复赛由大赛承办方负责组织。
五、校赛赛程安排
1.3月29日—4月13日,各学院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填写《第四届南京晓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第四届南京晓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根据附件3要求编制以“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的项目计划书(可参考附件4)。
2. 4月13日,16:00前请各学院“互联网+”具体工作人员务必将本院汇总好的附件1、2、4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大赛秘书处汪静老师,邮箱:13312434@qq.com(邮件名格式:“互联网+”报名+学院名)。同时将纸质版报名表(指导老师手写签名)报送至理科组团C楼316汪静老师处,电话86178342。
3. 4月16日,9:00-11:00和13:30-16:00参加本次大赛项目需进行网络平台申报,请各学院组织每个团队负责人至崇一楼文科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文东301和文东302集中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推荐报名方式),或通过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
4.4月17日—4月28日,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初审,4月28日公布入围校级复赛项目名单。
5.4月28日—5月7日,入围校级复赛项目名单团队做好汇报PPT,5月7日前将汇报材料发送至汪静老师处,邮箱:13312434@qq.com(邮件名格式: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6.5月14日—5月15日,入围校赛复赛项目团队参加现场答辩汇报,5月15日公示校赛结果及推荐入围省赛项目名单。
7.5月18日至省复赛日,各入围省赛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一步完善,积极准备省级复赛。按照省级复赛要求制作路演材料和展示视频。
六、校赛奖项设置
1.项目奖项设置
校级赛设定2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和8个优秀奖,学校分别按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和优秀奖1000元的标准向获奖的团队颁发一次性奖励。设学院优秀组织奖4个,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参赛组织情况和大赛获奖情况综合计算。
2.组织奖计分办法
大赛组织情况根据各二级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报名的团队总数计分。报名团队数量达到学院规定申报个数的计60分,每增加一个计1分,最高计到100分。没有达到申报数量的学院不参加评选。
大赛获奖情况根据各二级学院团队在校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分,获得优秀奖的每个团队计2分。
获奖项目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和奖金,对团队指导教师的奖励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宣传发动
学校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八、其它
1.各学院应通过主题班会、QQ群、微博等,广泛动员,让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参与本次活动。
2.学院邀请校内外经验丰富的专家,深入开展项目指导、团队培训、效益评估、业务咨询等相关工作。
3.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加入校赛QQ群(南晓互联网+2018校赛群):472776859;
4.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于4月4日加入校赛工作QQ群(南晓互联网+工作群2018):583328304。
5.大赛组委会联系人:汪静,联系电话:13701586808。相关通知及附件电子稿请从本通知下载。大赛未尽事项,以省教育厅、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南京晓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