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浏览次数:862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课务管理工作,确保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现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务安排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教学计划制定

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须严格执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各学院切实加强审核力度,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课程,请于521日前提交教学计划变更表至教务处审查,同时将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系统。

二、主讲教师安排

各学院应严格执行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制度,聘任符合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水平高、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应优先安排主讲,外聘教师及校内兼职教师的聘用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拟聘外聘教师、校内兼职教师名单及相关材料于61日前报教务处审核。

三、课表编制要求

各学院于第15周前完成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安排并录入教务系统,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安排流程

11:各学院在系统中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

12周:公共课程开课学院安排公共课程任务及各学院安排专业课程任务;

13周: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安排公共课;

14周:各学院落实各类课程课表;

15周周四、周五: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查询课表,各学院进行课表微调;教务处进行数据筛查及选课测试。

(二)排课要求

19周编排,1-16周安排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第17周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复习 )、公共课考试、机动补课等;18-19周专业课考试、教师阅卷、成绩录入、试卷归档等工作。

()注意事项

课程表的编制要遵循教学规律和课程特点,兼顾学生、教师情况和教室、实验室条件,做到科学合理,准确无误。各学院应加强课表的审查,提高课表安排的合理性、准确性,同时课表确定后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动。

1.所有课程安排在第1-16周授课,按每门课程必须排满16周的原则。

 2.课程表的编制要遵循教学规律和课程特点,以学生为中心,兼顾教室、实验室条件,教师排课应服从整体安排,做到各时间段都可编排。

3.全校周二下午一律不允许安排课程教学。

4.同一门课程在同一教学班一周有2次,则开设时间需至少间隔一天安排。

5.原则上同一天教师授课≤4节。

6.每个班级12节课尽量安排必修课程,12节尽可能排满,如实在有困难再安排其它时间。

7.学生课表,原则上每天排课≤6节。

8.为提高课表准确度,实践课程原则上要排入课表。

9.课堂规模一般不超过100 人。

10.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教室大小与学生人数尽量匹配。

四、教材选用及征订

各专业根据下学期开课计划,于第16周前完成下学期教材的选用及征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教材选用原则上是近三年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原则上所有课程尤其是主干课程首选面向21世纪教材、国家规划类教材、国家重点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和获奖教材。

(二)教材征订注意事项

1. 征订数量要准确:教材征订按学期进行(最长为一学年),避免因教学计划调整、更换版本等情况造成的损失;教材征订工作中请仔细核对已订教材,防止错订、漏订、少订等情况,如在征订中出现此情况,责任自负;

2.填报项目要齐全:如征订代码(ISBN号)、教材名称、著作者、出版社、版别、单价等,否则不予报订;

3. 教材征订单需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已报订教材如有变动需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方可改订。

五、学生选课安排及新生排课选课安排

通知另发。

六、教学任务准备

各学院需组织教研室针对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大纲的修订、集体备课等教学研究活动,对新教师及新开课程给予检查指导,确保课程开出质量。下学期开学前完成所有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工作。

  

  

  

  

                                                 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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