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核查
2023—2024—2学期考试成绩公布后,学生如果对评分结果确有异议,可在开学后第一周(即9月2日—9月6日)通过教务信息系统学生端成绩查询中复查按钮,输入复查原因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由开课学院组织安排相关教师进行复核,开课学院需于一周内(即9月9日—9月13日)将复核结果通过教务信息系统反馈给学生。
线上通识教育选修课和线上人文素养课成绩平台已经完成复核,如有学生查询发现教务信息系统成绩和学习平台成绩不一致的,请直接通过教务信息系统提交复核申请,复查原因注明:教务信息系统成绩和学习平台成绩不一致,其他情况一律不受理教务信息系统复查申请。
二、成绩变更
成绩提交后如有特殊情况确要更正成绩的,或学生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后发现成绩确有问题的,应由任课教师在9月9日—9月13日期间提出成绩变更申请,经开课学院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学生的成绩变更要求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认可成绩变更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提供签字盖章的纸质成绩变更汇总表。
开课学院须在教务信息系统提交成绩变更申请。教务处依据学院提交的纸质成绩变更汇总表及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对学生成绩进行更正。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试卷、课程考核评价分析、考试成绩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更正并签字。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复查成绩,规定时间以外一律不予核查、变更成绩!
教务处
2024年8月29日
撰稿人:钱保俐
编 辑:王 岑
审 核:余守萍
终 审:袁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