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需处理以下12名长期未来上课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浏览次数:1518

各学院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条第五款,学生旷课累计达5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请联系下表中相关长期未来上课且欠缴学费的学生,通知他们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如继续学习、退学、结业或开除等),并提交相应的支撑证明材料,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28日前交至教务处。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年级

环境科学学院

17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5050804

冯志祥

2017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14旅游管理

14500705

王远江

2014

美术学院

14视觉传达设计

13120307

邵建强

2014

美术学院

14动画

14120106

马志亮

2014

美术学院

14动画

14120207

黄燚

2014

美术学院

14环境设计(单招)

14120508

陆林

2014

商学院

14财务管理1

13201114

邹华

2014

体育学院

16体育教育师范3(定向)

16070215

袁风

2016

体育学院

14社会体育

14070110

孙响

2014

体育学院

14社会体育

14070203

龚建晖

2014

文学院

14秘书学转本1

14010803

计恩青

2014

音乐学院

14音乐表演(舞蹈)

13060421

徐唱

2014



  具体可以参照环境科学学院已有经验做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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