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级、2019级学生进行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自查、学院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浏览次数:16129

各学院: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程序》南晓院【201843号文)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条件之一,2018年起入学学生“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现组织我校2018级、2019级学生进行自查、学院进行复核。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南晓院【201885号文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2018版学生手册P14页),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为:

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绩点数可记载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小数点后的第二位四舍五入。

课程成绩与学分绩点的对应关系为:

等级成绩

百分制成绩

绩点数

10095

5

9490

4.5

8985

4

8480

3.5

7975

3

7470

2.5

及格

6965

2

6460

1.5

不及格

590

0

二、专业核心课程

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向学生提供专业核心课程清单。

三、学生自查、学院复核

学生应根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和“专业核心课程”的相关要求,自查已修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各学院应对2018级、2019级学生的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并填写《南京晓庄学院2018级学生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统计表》(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2019级学生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统计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于下周310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稿递交给教务处学习指导科侍老师(行政楼223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一:南京晓庄学院2018级学生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统计表.xlsx

附件二:南京晓庄学院2019级学生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统计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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