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根据我校实验室管理现状,制定以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学院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在确保前期学校安全自查、省厅组织进校检查、其他主管部门发现各类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再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漏洞,强化实验室危化品、气瓶、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加强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在开展实验室活动前,必须完成风险评估。确保钥匙(门禁)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12月6日—12月10日请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风险及隐患,并填写《高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请将《高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于12月11日纸质版盖章后交行政楼217(电子版发送至63985277@qq.com),联系人:费忠香,联系电话:86178437。
12月12日学校层面自查。
12月13日-12月15日由教务处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教育厅,后续将按文件要求推进相关工作。
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