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合作项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6浏览次数: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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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开办合作项目的经验及我校办学特点和实际,现拟制订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我校2018合作的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和“4+0”联合培养项目(附件1

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自2018年开始在中高职阶段实施,自2021年开始在本科阶段实施。

二、修订要求

1.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认真总结我校开办合作项目的经验,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严肃认真地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2.教务处负责把握总体原则,学院负责落实和制订培养方案,联系合作学校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协作、合理分工,形成符合现代职教体系要求、具有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的方案。

3.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的作用,组织力量进行科学论证、广泛调研,充分听取校外学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意见,以积极、科学的态度,对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协调解决。

三、修订的具体时间安排

1718日前,教务处发布工作通知,提出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基本要求(附件2

2810日前,学院根据项目协议,制订并提交合作培养项目人才培养方案。

3815-824日,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和审定各项目人才培养方案。

4910日前,学院修改并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定稿,纸质稿双方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合作培养学校盖章。

其中,新合作项目还需联合合作培养学校制订并提交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双方签字、盖章。

5.10月,学院联合合作学校向学生公示人才培养方案

四、其他说明

各学院需确定一位工作秘书负责联系协调合作项目相关工作。其未尽事宜与教务处合作培养科联系

  

附件:1.2018年合作项目一览表.doc

             2.   2018年合作项目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参考).doc

  

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 

2018716日